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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全省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报告质量评比结果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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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质监局,各市质监局、杨凌示范区质监局,韩城市质监局,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2013年全省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报告质量评比活动已经结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比活动总体情况 本次检验报告评比活动自2013年10月底启动至11月底结束历时1个月时间。评比的范围包括我省质监部门依法设立的省、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不包括纤维检验机构),省、市级粮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咸阳、延安、汉中等三市(包括区县)取得计量认证和资格许可证书,并已正式投入运营为社会出具检测报告的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机构。通过专家实地抽样共抽取45家机构有效的检验报告1104份,其中省、市级质检机构13家、抽取报告130份;粮油质检机构9家(商洛市粮油质检所因报告数量不够未参评)、抽取报告89份;机动车安检机构23家、抽取报告885份。为确保本次评选活动过程透明、结果公正,省质监局专门成立检验报告评比活动评审委员会,采取回避制度和交叉评审的方式,经过专家打分、集中商议、评审委员会审定等环节对所涉及的机构按照得分情况形成了最终排名。 二、各机构评比结果排名 按照行业划分,本次检验报告评比活动各机构排名情况如下: (一)省、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共13家) 第一名: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第二名: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 第三名: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第四名:宝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第五名:商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第六名:铜川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第七名:汉中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第八名:安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第九名:渭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第十名:咸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第十一名:榆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第十二名:杨凌质量技术检测检验所 第十三名:延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省、市级粮油质检机构(共9家) 第一名:陕西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第二名:西安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 第三名:渭南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第四名:铜川市粮油质量检测站 第五名:咸阳市粮油质量检验所 第六名:延安市粮油质量监测检测站 第七名:榆林市粮油质量监测站 第八名:宝鸡市粮食局粮油检测站 第九名:安康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三)机动车安检机构(共23家) 第一名:兴平市天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名:勉县宏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第三名: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训练中心 第四名:陕西东林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第五名:泾阳力合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第六名:咸阳中联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第七名:延安市社会福利公司 第八名:咸阳咸运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第九名:黄陵机动车检验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名:延川宏承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一名:陕西汉中市汉台区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第十二名:彬县鹏通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三名:陕西三原大兴汽车检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四名:延安凤栖汽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五名:延安普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第十六名:志丹县永安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第十七名:延长县泽隆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八名:陕西生荣运输工贸有限公司 第十九名:延安东煦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第二十名:咸阳飞达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名:子长县欢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十二名:安塞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第二十三名:宜川县新鑫机动车辆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三、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中存在的缺陷及问题 (一)省、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从省、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评审及得分情况看,各机构检验报告质量较之往年提高较大,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内容更加全面细致,流转程序以及签字用印方面更加规范,但部分机构仍存在较重甚至严重缺陷。 1.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的一般缺陷 (1)归档资料缺少目录或总页码标识; (2)委托合同缺少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异议复议期; (3)流转卡内容不全面,有的任务下达不明确,只填“部分项目”,有的缺少检验依据; (4)检测报告封面上资质认定标识的位置不正确; (5)原始记录缺少必要的检验过程记录。有的缺少样品前处理过程,恒重过程,有的缺少计算过程。感官检验只写“符合要求”,不进行具体描述,有的缺少仪器谱图等; (6)检验报告中检验结果为“未检出”,未给出“检出限”; (7)原始记录中缺少必要的环境条件记录; (8)原始记录计量单位书写错误; (9)原始记录中缺少相关检验和校核人员签字。 2.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的较重缺陷 (1)委托检验无委托合同; (2)使用过期作废标准; (3)检验报告扉页无声明或虽有声明但内容不全面; (4)市场抽查无任务来源文件号; (5)样品名称的表述不符合标准要求,或在报告记录中名称不一致; (6)检验结论不严谨; (7)委托合同与报告的检验项目不一致; (8)原始记录直接使用不相关单位的; 3.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的严重缺陷 延安市质检所1份检验报告的原始记录中无缝钢管超声检测的“检测图”和“检测结果”栏均为空白,检测报告中共有三处描述超声检测结果,一处写“在所检管体上发现超标缺陷”,另两处写 “未发现超标缺陷”。 (二)省、市级粮油质检机构 省、市级粮油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质量明显提高,各机构间分数差距较小,检验报告整体较为规范,在参评的9家机构均未发现存在严重缺陷的报告。但部分机构也存在问题和不足。 1.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的一般缺陷 (1)原始记录中缺少必要的过程信息检验记录; (2)样品流转记录缺少样品使用量的描述,备份样及检毕样品去向不明等; (3)委托协议书信息不全,部分机构的委托书中缺样品数量、检验完成日期、报告交付方式,检验依据不具体,业务受理人员漏签字,检验项目填写不具体; (4)抽样单对企业名称及样品数量表述不准确; (5)抽样单填写内容不全、不准确。抽样单中缺检验依据,抽样数量与备份样品数量矛盾; (6)检验资料归档情况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归档记录无总页码及页序标识,原始记录附件指向不清晰,部分机构检验报告无副本标识; (7)原始记录中相关人员签字不全; (8)报告中法定计量单位书写不正确。 2.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的较重缺陷 (1)检验结论不严谨,不明确; (2)委托抽样检验只有抽样单,没有委托合同,抽样单无委托单位。同时委托抽样检验仅对样品做出判定,对委托检验项目符合性评价不全; (3)检验过程数据缺少个别检验项目的原始记录; (4)检验报告中被检样(产)品与委托方及相关方的关系信息不清晰。检验报告中抽样人员姓名、抽样地点与抽样单不一致。检验报告中委托单位与委托协议书中委托单位不一致; (5)偏离方法标准进行检验但无符合允许偏离规定方法的证据; (6)委托人参与抽样,既是委托人又是抽样人; (7)标准书写不规范,GB和GB/T使用随意性大,未严格按标准属性填写或打印。 (三)机动车安检机构 机动车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质量评比今年是第一次,虽然检验报告的总体质量基本符合要求,但评比中仍发现较多问题,大部分都是因检测软件限值问题而造成错判、误判。行业检验报告的整体水平特别是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能力素质亟待提高。 1.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的一般缺陷 (1)委托单填写随意,信息填写不全或出现明显错误; (2)车速表、侧滑量、光吸收系数以及光束垂直偏移量未按规定进行检测,雷同数据或异常数据较多; (3)人工检验记录单出现漏判、错判等。 2.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的较重缺陷 (1)委托单、人工检验记录单、检验报告单之间的时间逻辑关系不合理。 (2)排放数据与车况严重不符,出具的数据违背汽车燃烧理论。 (3)检测流水号、外检表、驻车等填写不规范; (4)地沟检查存在走过场,两条检测线同一时间检查为同一人; (5)平板线动态轮荷数据异常; (6)人工检验记录单签字不规范,存在代签、乱签等行为; (7)检验结论与标准要求不一致。 3.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的严重缺陷 所抽查的机动车安检机构中存在严重缺陷的报告154份,主要是检测软件限制问题而造成的整车的错判。 (1)有68份报告存在前照灯近光偏移量检测软件计算判定错误; (2)有68份报告存在双怠速法检测软件排放限值设定以及判定错误; (3)有16份报告存在路试方法、数据以及检验结论判定错误; (4)有2份报告存在后轮制动率判定错误及初检与复检整车质量差异过大等。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督促整改,严肃查处问题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本次检验报告评比活动各机构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各市局要切实履行行政监管职能,督促帮助整改。对质检院所排名最后的3家机构以及粮油质检机构排名最后的2家机构要帮助机构自查并限期整改,对存在的问题要形成整改报告。对延安市质检所出现的严重缺陷,责成延安市质监局对其近年来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梳理、排查,对其主要领导、技术负责人、部门主管及检验报告所涉及的检验人员进行约谈,形成记录与整改报告一并报送。对机动车安检机构排名最后的3家机构,各市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肃处理,深入机构内部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的行为该移交的移交,该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业整顿。对涉及到的机构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以及相关软件公司进行约谈,对涉及的机构授权签字人省质监局将进行能力确认,确因个人能力素质不能满足检测要求的,将按规定撤销其授权签字人资格。整顿结束后,各市局应及时汇总整理相关案卷卷宗与约谈记录、整改报告一并报送,其他涉及严重缺陷的机动车安检机构,省质监局将组织各相关市质监局进行督促整改。请各市质监局务必于12月31日前将机构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报送省质监局认评处。 (二)创新手段,不断完善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监管机制 各市局要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对辖区资质认定实验室及机动车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质监认[2012]19号)要求,充分调动县、区质监局监管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工作。要全面建立辖区检验检测机构信息备案制度,对各机构涉及的关键岗位人员(例: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授权签字人)、强制性检定计量器具等实行备案制度;要充分关注机动车检测机构相关软件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各辖区机动车检测机构在修改、调试检测软件前必须提前告知市质监局,严禁私自修改检测软件,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彻底的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尝试实行分类监管和黑名单制度。 (三)加强交流,逐步规范检验检测行为 各市局要积极为辖区检验检测机构搭建技术交流平台,要广泛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同省内外优秀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交流;各机构要善于总结和借鉴在机构管理和检验检测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强化所属人员法律法规意识、抵御风险意识、科学检测意识、规范准确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要定期开展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机动车安检机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计量检定、数值修约、判定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检测人员的技术技能及机构的整体检测水平;要树立并尝试实行社会化经营管理,充分调动现有资源,适时引入人才竞争机制、科学管理机制、风险预警机制、以及宣传舆论机制等,打造本地区过硬的检验检测品牌,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强化管理,着力提升检验报告质量水平 各机构都要将强化检测工作质量控制及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积极参加国家认监委以及省质监局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及时发现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二是组织开展机构内部的检验报告评比工作,对发现的典型缺陷报告以及存在的共性问题集中点评,及时通报整改;三是广泛开展实验室间比对,要不断提升比对实验室的层次与范围,针对比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进;四是要强化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工作,应本着设置科学、程序规范、覆盖全面的原则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尽量运用盲样测试、人员比对、仪器比对等手段实施内部控制工作,要及时对质控数据进行分析评价,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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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12/16〗 浏览次数:〖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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